原标题:重庆银行梁平支行违规发放贷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贷款;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被中国银监会万州银监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2号)第四条、第九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万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重庆银行梁平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万州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朱华居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前调查不尽职,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贷款;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2号)第四条、第九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万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