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收到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平潭奥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股东上海力珩投资中心出具的承诺函,上述股东决定取消先前公告的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上述股东此前公告拟减持不超4.57%公司股份,公告发布以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