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和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表示,对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共有八点措施:实行地方债务的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发行新增地方债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地方债务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担保行为。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注意到,最近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而且要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也对地方债的债务风险提出了的警示,要求要有效地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从这个角度来讲,财政部怎么看?有没有落实中央这些精神进一步的打算?

刘伟: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是前一段社会各界包括海内外媒体都比较关注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具体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做的工作:

第一,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大家知道,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这个限额按程序确定到各个省,是不允许突破的。

第二,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在《预算法》实施以后,凡是地方政府要新增政府债务,必须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监督,不能在预算盘子之外随意举债。

第三,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这在法律构架之下,由各地在法定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范举债。各地的发行规模按照各地偿债能力以及融资需求确定。

第四,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前面讲的纳入预算、指导地方发行的新增债券,那是增量,是在新增限额以内控制的。但是,过去有很多地方已经形成的存量政府债务怎么办呢?这部分债务已经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逐步置换,把整个债务成本降低。

第五,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制定专门的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加强对跟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政府资产(如土地资产)相关的专项债务管理。

第六,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财政部专门制定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办法,要求各地根据债务总额、结构等对风险进行评估。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制度设计。

第七,构建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督机制。我们不要出了事情才去问责、才去找原因。除了审计监督以外,财政部驻各地的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专员办),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日常监督,这是他们的一个重要任务。部分被预警的基层市县政府、操作不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都是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的常态化监控对象。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债务日常监管。

第八,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并公开曝光。媒体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的融资担保行为,我们除了要求纠正以外,还要问责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