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修耳机也要提供外包装盒?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 保修耳机居然要提供外包装盒;网上购买的手机修了再修还是不能用……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公布维权案例,提示消费者留意售后服务问题。数据显示,在2017年上半年的广东消费投诉中,售后服务问题仍然是消费投诉的“重灾区”。对此,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应详细了解商家售后服务规则,小心商家售后服务“拖延症”。

保修手机让提供包装盒?不合法

消费者吴先生2016年9月份在天猫森海塞尔旗舰店买了一副森海塞尔OCX686耳机,保修期两年,但使用近一年后,突然发现一边耳机没声音了。吴先生向厂家服务网店申请保修,厂家的广州服务网点称必须要提供原包装盒才能保修。吴先生表示疑惑,“用了一年了,原包装盒都找不到了,商家这种保修条款合法吗?”

对此,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商家要求必须提供外包装盒才能保修,“因此,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吴先生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求助。”

新手机修两次没修好?

消委会:可要求更换手机

消费者王女士于2017年4月在某电商平台上买了小米手机,7月手机就出现了问题。令王女士没想到的是,维修了两次,还是出现手机问题。王女士表示,希望销售商家更换新手机,但担心商家不同意。

对此,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 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同时根据该规定的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据此,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的电商平台更换新的手机 。建议消费者先与商家协商更换手机,协商不成可拨打所在地政府服务热线求助。

售后成消费投诉“重灾区”

在2017年上半年的广东消费投诉中,售后服务问题仍然是消费投诉的“重灾区”,投诉数量为50061件,占全部类别比重的60.83%。其中,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通讯产品、交通工具以及厨房电器等方面。

据广东消委会介绍,有关售后服务的主要问题包括售后服务拖延。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退换货时,遇到售后服务拖延等情况较多,并且存在多次修理仍然无法解决的问题。同时,商家推诿售后责任。售后维修点管理混乱,价格不透明。

消委会提醒,很多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维修点管理不规范,维修价格不透明,维修时以“人为因素”“非质量问题”等借口规避“三包”责任。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应详细了解商家售后服务规则,小心商家售后服务“拖延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