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皇台酒业高管辞职疑有隐情

金证券记者 陶炜
皇台酒业(000995)近期麻烦缠身。由于2015年时的财务造假,公司在投资者索赔诉讼中已经被判赔偿2300万元;而公司在近期接连出现高管辞职的情况。《金证券》记者注意到,皇台酒业的高管辞职公告中的措辞,不同于常见的格式。
近期麻烦缠身
由于皇台酒业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的事实,公司在近日的投资者虚假陈述索赔案中败诉。皇台酒业8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10名自然人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293万元。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法院认为,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属于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准确向投资者披露的重要信息,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来源,皇台公司虚增利润500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967万元的51.7%,明显构成虚假陈述行为。法院同时认为,皇台酒业虚假陈述行为的披露导致公司股票大幅下跌,投资者损失与此有因果关系。财汇大数据终端显示,皇台酒业虚假陈述行为揭露后,股票复牌后连续6个交易日开盘跌停,同期沪深指数上涨。
根据法院的判决,那些在2016年4月20日到2016年6月18日之间买入皇台酒业股票,并且在2016年6月18日当日至少持有一股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高管辞职或有隐情
皇台酒业所面临的麻烦不止投资者索赔这一项,公司近期的高管变动中,颇有不同寻常之处。
7月28日,公司接连发布了董事、总经理付耶成先生和股东监事刘锐先生的辞职公告。而这两份辞职公告中,都有两处地方不同寻常。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付耶成和刘锐的辞职公告中都表示,辞职是“因个人发展的原因”。这一用词是不常见的,通常来说,辞职的原因通常会写成“个人原因”,而不是“个人发展原因。”例如,刘锐的前任丁建平女士就是因“个人原因”辞职。
更关键的不同寻常之处,则在于董事会对辞职者的评价上。正常来说,不论是出于真心还是礼貌,高管辞职公告中,通常都会有“对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样的字样。例如公司今年一月连续三位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时,公司在公告中都表示“公司董事会对卢鸿毅先生、万玉龙先生、谭臻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在付耶成和刘锐的辞职公告中,公司除了说明辞职一事以外,并未有任何对其致谢的文字,这是不符合惯例的。截至发稿,《金证券》记者未能联系上公司,尚不明白为何会有这样不合常规的公告。付耶成和刘锐都是去年11月上任,其中刘锐的任职信息明确显示,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而付耶成的推荐信息未能找到。
值得注意的是,官司失利已让皇台酒业的处境雪上加霜,公司扭亏的希望或寄托在重组身上。截至目前,尚无有关重组的具体信息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