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今日,安徽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被罚款50万元。
安徽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银监罚决字〔2017〕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 |
主要负责人 | 夏敏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违规承诺理财产品收益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五十万元人民币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安徽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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