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宏达电子拟发行新股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0万股,拟赴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2014年获得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共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430001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的规定第四条:“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审批备案文件,2014年开始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因税收政策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认定标准等原因,公司所得税税率将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国家一直重视对军工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的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新,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批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