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药企购“无证”药品 涉石家庄誉民大药房等

中国网财经12月1日讯 日前,河北省食药监局公布石家庄高新区金正大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案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石家庄高新区金正大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3241元。

河北康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店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4025元,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石家庄誉民大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10342.5元。

长安区民康大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7175元。

辛集市医药药材公司皮革商业城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2380元。

新乐市易康药房有限公司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9581.95元,没收违法所得1422.7元。

石家庄高新区人川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3916.5元。

(责任编辑:杜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