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日讯,据财新网报道,傍晚互联网金融整治办发文,要求互联网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