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拟发行新股220909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40909万股,拟赴上交所上市。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的规定,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13年度-2015年度,本公司增值税退税分别为0.00万元、62,606.96万元及92,826.8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0%、12.23%及31.76%。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为15%,新投产电站同时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其中糯扎渡水电厂享受项目所得201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5年至201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湾水电厂享受项目2014年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功果桥水电厂201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5年至201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项目所得免税期限2013年至2015年,减税期限2016年至2018年。

目前,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较高,并且公司企业所得税有效税率较低。自2016年1月1日起,增值税返还比例将下降,将很有可能导致税收返还收益的减少;并且,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增值税返还,2013年-2015年确认金额分别为0.0亿元、6.3亿元和9.3亿元,较2013年-2015年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增值税返还金额7.2亿元、9.6亿元和9.5亿元,分别低7.2亿元、3.3亿元和0.2亿元,未来公司实际收到增值税返还的时点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如未来无法及时收到增值税返还款项,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影响或者发生波动。

同时,糯扎渡水电厂和功果桥水电厂所享受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预计将于2017年到期,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项目所得所享受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预计将于2018年到期,公司所享受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预计于2020年到期,公司企业所得税有效税率将很有可能有所上升。此外,如未来前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或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进一步受到影响甚至存在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