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晚间公告,根据辽宁省国资委作出的《关于同意接收大连港集团、营口港务集团100%股权的批复》,公司实际控制人营口市国资委将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至港航发展;同时,大连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大连港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港航发展。港航发展系辽宁省国资委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实际控制人将由营口市国资委变更为辽宁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