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李鸣涛认为,文件在政策创新方面,将为电商与快递企业协同发展带来多方面的重大利好。

一是快递业的行政管理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意见》提出“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优化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

二是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将全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将进一步降低各快递企业开设终端服务网点的政策门槛。

三是引导电商平台实现配送服务明码标价将有利于提升快递服务品质。《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引导电商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价格分离意味着快递物流服务价格的明确化,消费者就可以要求享受相应的快递物流服务品质,引导行业以提升服务品质为发展方向。

四是明确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公共属性。《意见》通过“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来促进快递末端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协同利用,在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投入的同时避免企业重复建设。

五是推动建立快递与电商的数据协同机制。《意见》提出要“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加强电商与快递物流企业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共同提升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体验。

六是将进一步规范电商快递市场秩序。《意见》提出要“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加强企业自律,完善信用评价制度,逐步建立起涵盖电商企业、物流配送企业、行业协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全行业、全链条的良性商业规则秩序,实现开放共赢。 (摘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