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3月12日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法制晚报记者: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但从目前看,电信诈骗、电影票房注水、个人信息遭到肆意地收集和售卖,这类经济乱象依然丛生,请问财经委员会在经济领域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努力,成效如何?谢谢。

乌日图:

就刚才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我想重点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第一,关于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情况。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中有财经委负责起草和审议的法律共33件,占整个立法项目的三分之一。这五年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努力的实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工夫。在过去的五年里,有17件法律经过了审议并已经颁布实施。还有两件法律,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即电子商务法和证券法,已经经过了常委会二审,还剩下14部法律现在正在抓紧起草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经建议把这些法律的大部分转入到十三届立法规划中,这是第一点想说的。

第二,关于做出授权的情况。大家知道,作出授权决定也是立法的一种形式,为了支持和配合国家的改革,确保改革于法有序,所以常委会通过做出授权这样一种形式来调整适用有关法律。比如中央决定在上海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目的就是要通过深化对外开放,探索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所以既然要改革,就很有可能要突破现行的法律规定,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的决定。全国人大财经委配合全国人大法律委等就授权的范围、授权的日期及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同时全国人大财经委还多次在全国目前已经有的11个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地方开展调研,及时地总结试点经验,为下一步修改和完善法律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