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拟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平台数量将被限制

本报记者 林方 北京报道

导读

湖南拟严格限制平台公司数量,比如市级平台公司控制在3个以内,县级平台公司控制在2个以内。对于现存数量众多的平台公司,要求各地开展清理工作,并制定了2018、2019年压减时间表。

继4月份湖南省对部分投资项目实施“停、缓、调、撤”之后,湖南在化解地方债风险上,拟推出新的管理举措。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人士获悉,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的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文件,目前已经在系统内完成征求意见。

该文件尚未正式下达。但记者了解到,湖南拟严格限制平台公司数量,比如市级平台公司控制在3个以内,县级平台公司控制在2个以内。对于现存数量众多的平台公司,要求各地开展清理工作,并制定了2018、2019年压减时间表。

存量债务的分类处置也是重要内容。比如,对于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要求通过财政资金、变现资产、土地出让、新增债券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对于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要有限使用项目收益和公司其他收入偿还债务。

限制平台公司数量

在这轮地方债防风险进程中,湖南无疑是行动力较快的省份。

继新疆之后,湖南也推出了“停、缓、调、撤”的措施。4月份,湖南推出该政策,在全面核实甄别全省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停、缓、调、撤”的总体思路,化解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

具体而言,一是停建一批。对不属于中央重点项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项目及重点项目,且本地债务已超过警戒线的未开工项目,予以停建。二是缓建一批。对已开工建设的城市景观等项目,债务成本高、风险大的,暂缓建设。三是调减一批。对投资规模大、标准脱离实际的,压减投资规模。四是撤销一批。对违反中央规定顶风违规举债的,坚决予以撤销。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企不分的情况比较普遍,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平台公司违规或变相举债担保,蕴含着较大的债务风险。因此,规范和加强平台公司管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湖南规范融资平台管理的出发点。

早在今年年初,湖南省委、省政府便推出了《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当时便提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根据有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和市场竞争能力采取注销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的方式进行处置,市级控制在3个以内”要求。

记者获悉,湖南拟对市、县、国家级产业园区等平台公司数量进行限制,要求对现存平台公司开展清理,各地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压减三分之二的任务,2019年全面达标。

分类处置存量债务

“融资平台规范管理中面临最大的问题在于存量债务。”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资深研究员袁荃荃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绝大多数情况下融资平台存量债务中仅将经审计的于2014年底之前形成的并被认定为政府性债务的部分债务纳入了预算管理,但2015、2016、2017年很多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非标等渠道新增举债并不少,这部分存量债务有必要进行再次甄别和分类处置。”

记者获悉,湖南拟对存量债务的处置,大致分成三类。对于纳入2014年清理甄别的存量政府性债务,通过政府债券置换等方式处置。平台公司不得承担政府融资功能,不再新增政府债务。

对于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公益性项目债务,要逐笔清理核实,明确政府和平台公司的偿债责任,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其中,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要通过财政资金、变现资产、土地出让、新增债券等方式依法筹措偿债资金;对于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要优先使用项目收益和公司其他收入偿还债务。

对于以市场化方式举借的经营性项目债务,债务到期由平台公司偿还。

除了存量债务的妥善处置外,融资平台公司后续的转型也并不容易。“平台市场化转型意味着与政府关系脱离,通过市场定价的方式自负盈亏,这要求平台公司有产业类经营的核心资产,但大部分平台正是因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才迟迟保留固有格局。”中信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吕品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湖南下一步也将推动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转型,包括厘清政企边界、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政府注资行为等。记者了解到,湖南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平台公司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举债,不得违规干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

袁荃荃指出,城投公司今年发债整体是收紧的,加之今年信用违约事件增多,城投债发行难度有所加大。在融资收紧的背景下,不少地方政府更多转向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来进行项目融资,例如棚改项目收益专项债之类的。

吕品表示,债券发行缩量、委托贷款缩量、信托缩量三个因素对城投影响比较大,尤其是中低等级平台,很多平台在节衣缩食。后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发行将起到一定的对冲作用。

湖南财政厅数据显示,2018年湖南新增债务限额840亿元。5月31日,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840亿元限额,30%用于省本级,70%安排给市县政府。

湖南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严禁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严控隐性债务增量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转贷市县新增债券力度,确保在建项目资金链不断。湖南今年还将在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等领域,全面推进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