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午间万达电影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问询,资料显示深交所要求万达电影对本次重组方案与2016年5月 13 日披露的重组方案进行对比,补充说明并披露两次方案的主要差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交易对手方、资产估值,说明并披露两次方案差异的主要原因、剔除传奇影业并新增新媒诚品的主要考虑因素、前后方案估值差异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传奇影业 2016 年以来的主营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青岛影投收购传奇影业、万达影视收购青岛影投、万达电影 2016 年拟收购万达影视、万达影视将青岛影投剥离等一系列事项的主要过程、交易对手方情况、引入第三方投资者的估值情况等、说明前后估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请说明原因;补充披露万达影视收购新媒诚品的估值与本次重组的估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