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部上诉

在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山东墨龙应对投资者进行赔偿之后,山东墨龙进行了上诉

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山东墨龙此前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的方式虚增利润,致使201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2016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的经营业绩存在虚假记载,且2016年6月份对其子公司增资3亿元已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而山东墨龙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张恩荣还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由于这些违规行为,山东墨龙遭到了投资者的索赔,并在一审中败诉。法院判决山东墨龙向投资者赔偿其投资损失,具体为法定投资损失的72%。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在2015年4月25日-2017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山东墨龙且在2017年3月21日仍未清仓的投资者能够获赔,符合这一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根据山东墨龙的半年报,截止2018年6月30日,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已正式立案53件,案涉金额约1637万元。

翻盘难度大

尽管山东墨龙提出了上诉,但在代理投资者索赔的律师看来,公司翻盘的难度较大。在此前的审理过程中,由国务院独资设立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介入了该案的审理。在确定应扣除的系统性风险与买入平均价的问题上,投保基金的意见获得了法院的采纳。

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投保基金在两个争议点上发挥了作用。一是在应剔除的系统性风险问题上,投保基金向法院复函认定应剔除的系统性风险是28%。二是在投资者买入平均价的计算上,投保基金认为应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而这两个意见都获得了法院的认可。法院由此认为,山东墨龙需要赔偿投资损失的72%;而在山东墨龙的半年报中,公司预计的赔付比例在50%以内。

另外,证监会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曾直接用极为罕见的表述方式评价了山东墨龙一案:“张恩荣、张云三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滥用信息优势和控股地位,在上市公司重大亏损内幕信息发布前抛售公司股票,鱼肉市场,情节恶劣,是‘吃相’难看的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当时说。

作者: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