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16日讯,记者获悉,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平安证券于2017年8月1日提出的异议。

平安证券称,贾跃亭已将其所持有5758万股乐视网高管锁定股股票质押给平安证券,该部分股票对应融出资金共计8.15亿元。

法院于2017年6月签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冻结了贾跃亭名下的5758万股乐视网高管锁定股股票,导致平安证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申请解除相应财产的保全措施。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平安证券解除保全的异议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驳回了平安证券的异议。(财联社记者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