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1月20日讯 上交所发布 《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认定一、龙薇传媒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背景

<br/><b>相关阅读</b><br/>中国证监会4月16日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br/>应当事人要求,证监会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和申辩。经复核,证监会认为,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br/>在案事实、证据足以认定本案情节严重。综合本案的违法事实、证据,涉案违法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万家文化股价的大幅波动。在本决定书第三部分已对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的严重影响予以详细阐述。当事人所提“股价影响是多方面的、与涉案回函无关”没有客观事实和证据支撑,依法不能成立。<br/>(九)关于黄有龙、赵薇、赵政的法律责任。我会认为,第一,在案事实和证据足以表明,黄有龙组织、策划、指派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实际与孔德永进行控股权转让谈判,决策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并指派人员进行融资安排、信息披露,知悉并决策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了解两份回复公告所涉内容。<br/>第二,赵薇作为龙薇传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股份转让协议》《借款协议》上签字,为公告以及银行融资方案提供个人资产情况、个人征信查询。赵政在询问笔录中表示,“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她(赵薇)是知道的…两次材料我们在公告之前都发给过黄有龙看过,他同意的,赵薇也知道的”。因此,我会认定赵薇为龙薇传媒涉案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无不妥。<br/>第三,赵政受黄有龙指派,具体负责本次控股权收购事项,参与收购谈判、寻找资金、组织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并实际进行后续股份转让比例变更和解除协议的谈判。<br/>综上,上述人员对龙薇传媒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应当担责。<br/>处罚书中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br/><!--IMG#10-->
事件回放:

赵薇丈夫黄有龙“不服”证监会处罚?要求举行听证会 去年11月9日,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祥源文化、龙薇传媒及赵薇、黄有龙等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随后,赵薇的丈夫、顺龙控股执行董事黄有龙“不服”证监会处罚,向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去年12月4日,黄有龙、赵薇夫妇还在微博上发表长文称, “鉴于近日来一些媒体对我和我太太的不实报道,已经聘请律师取证,将以最快速度起诉谣言制造者与背后强大的推动势力”; 从没有当过某个领导的“司机”,从没当过巨富,也从不想当巨富,只想一家人平淡平安的生活; 希望通过文化类上市公司支持赵薇的事业更上一层楼,“这是我的初衷,可惜事与愿违”,从没有过任何违法的想法或者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 赵薇转发黄有龙微博,并表示:“谢谢你没爱错我,我一生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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