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笔试”上市银行再融资 年内8家被提问4家已过关

监管函件内容虽无刀光剑影,但以“一字价值千金”来形容似乎也并不为过。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有8家银行的再融资申请获得监管反馈意见(以提问的形式),其中半数申请在经过反馈沟通后已经获得通过,甚至实施完成;1份申请虽经反馈和回复,依旧被拒;另有3份申请的审批目前“在路上”。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监管对于上市银行再融资的反馈主要聚焦6大维度,其中,第一题几乎必考“资本缺口测算的合理性”。

监管聚焦6类重点问题

记者注意到,监管反馈意见大多分为重点问题和一般问题,其中重点问题主要在于对上市银行再融资和经营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实质性审核;而一般问题比较关注程序性审核,并要求银行对一些关键信息进行提示和完善。

据记者独家统计,今年监管部门对于上市银行再融资的反馈中,重点问题主要聚焦于6个大类(并不限于6个问题)。其中,合规性是考核的重点。

首先,监管非常关注上市银行再融资的必要性,因为这可以说是再融资审核的前提。大多数银行被要求补充说明并披露申请人未来三年的资本缺口测算方法、过程及结果等情况,并需要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从上市银行的测算来看,如果不进行再融资,未来三年,多家上市银行确实“差钱”。兴业银行表示,在保持未来三年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的前提下,截至2020年末,该行其他一级资本缺口为316.14亿元。平安银行在保持未来三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7.8%、8.8%和10.8%的前提下,2018年-2020年申请人的核心一级资本累计缺口为273亿元,一级资本累计缺口为382亿元,总资本累计缺口为649亿元。

其次,监管非常关注非公开发行中认购方的认购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银行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等情形。例如,南京银行被问及非公开发行股权的认购方的资金来源、此前的增减持情况以及对于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的承诺事宜。上市银行再融资的资金规模动辄数以亿元计,对认购方资金穿透的必要性自然非常高。对此,上市银行也纷纷表态,发行对象已就履约能力出具了承诺函,且无上述对外募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