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假央企事件而引发市场哗然的融钰集团(002622)终于遭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而这意味着,由于假央企宣传而受损的投资者,将得到索赔的机会。

因假央企事件遭罚

2018年7月11日晚间,融钰集团发布《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披露“《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的6至12个月期限内,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向融钰集团投资入股”、“双方建立资本纽带,打造央民创新合作平台”、“融钰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公告》没有披露中核国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也没有披露中核国财与中核集团之间的关系,在未明确中核国财是否为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的情况下,披露融钰集团与中核国财的合作为“打造央民合作新平台”。

然而,这个中核国财并不是央企。在媒体质疑与交易所的问询下,2018年7月31日,融钰集团终于发布公告披露,中核国财的控股股东是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核国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国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核国财。上述三家公司互为全资控股,中核国财与中核集团间不存在产权及控制关系。吉林证监局认定,融钰集团于2018年7月11日《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事实存在较大差异,具有较大的误导性,足以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误导,并因此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投资者获得索赔机会

随着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信披违规,投资者的损失将有望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挽回。

7月12日,公司公告央民合作信息之后,股价于当日涨停,报收于4.43元/股,成交量达到1.38亿元。但很快的,随着央民合作的真相遭到质疑,公司股价也不断跌落。10月18日时,股价最低跌至2.47元/股,跌幅超过45%,投资者损失非常惨重。不过,由于证监会已经认定公司存在信披违规,投资者获得了索赔机会。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可初步认定在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30日之间买入融钰集团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符合这一条件的投资者可索赔。

律师分析指出,受到央民合作假消息影响而买入融钰集团的投资者,其亏损与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有非常明确的因果关系。

作者: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