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信通现同案不同判 公司存生机

*ST信通(600289)由于多起违规担保背上的巨额债务,有了消解的可能。公司1月31日公告显示,在深圳国投状告公司的案件中,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上市公司无需由于违规担保事宜做出赔偿,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有可能甩掉沉重的包袱。不过,此前的多起类似案件中, *ST信通也有数起败诉。在公司是否需要负责的问题上,不同地区的法院有着不同的见解。

深圳法院认为公司无需负责

2017年9月26日, *ST信通公告了大股东亿阳集团由于与大同证券之间的纠纷被冻结股份的消息,这是一系列坏消息的开端。在这之后,上市公司不断由于替大股东担保的事情遭人追债,而这些担保基本上都是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违规担保。

根据公司最新的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文书号为(2017)粤0304民初51732号的《民事判决书》,在与深圳国投的官司中胜诉,这一官司也是由违规担保而起。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亿阳集团为 *ST信通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本案被告系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属于公众性公司,涉及众多股民利益保护、证券市场秩序维护等公共利益问题,上市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即为股东提供担保,将会给上市公司、股东乃至整个证券市场带来潜在风险,一旦债务人(股东)未按期清偿债务,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其资产代为履行清偿义务,势必造成公司净资产的减少,降低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负财富效应,涉及其他股东的原有利益,属于重大违规行为,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应认定被告未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即为亿阳集团提供担保无效,即原、被告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对于由于违规担保而背上巨额债务的*ST信通来说,福田区法院的这一判决确实是极好的消息。

不同法院之间意见不一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ST信通相似类型的案件中,近期仍有不少败诉案例。在公司是否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的问题上,不同法院有不同见解。

公司1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收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号为(2018)辽07民初14号的《民事判决书》,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诉亿阳集团阜新工贸有限公司的官司中,*ST信通被法院判决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从案情上说,在锦州审理的这一案件与在深圳审理的案件,并无太大不同。

公司今年1月15日晚间发布的也公告显示,上市公司与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安徽省高院二审判罚上市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是涉及到违规担保的案件。

类似的案情,不同的法院判出截然不同的结果,后续究竟会如何执行,很可能将需要最高院出面来予以明确。但无论如何,深圳市福田中院的这一判决,给上市公司带来了一线生机。

另外,由于证监会已经对公司展开立案调查,在2017年12月7日收盘前持有亿阳信通的投资者,可索赔。

作者: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