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177名投资者

亿晶光电赔偿投资者的事件要追溯到公司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晶光电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 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这份处罚决定,成为投资者向亿晶光电索赔的依据。

根据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目前公司已经累计收到395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合计395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不包含2起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被法院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的案件),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47073278.16元(该金额为原诉讼请求金额,未考虑部分案件变更诉讼请求金额情况)。

根据公告,公司目前已经对其中177名投资者做出了赔偿。经协商,公司与177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经各方确认:1、就乙方起诉的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同意经调解结案,并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2、诉讼费由双方各担 50%。3、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计人民币 11103311.00 元(含诉讼费人民币 77983.00元);其中 175 名投资者授权其代理律师代为领取全部款项。

对公司影响有限

鉴于公司正在顺利推进股权转让的事宜,目前的投资者索赔事宜影响或有限。

首先,公司并非全额赔付投资者。在此前的庭审过程中,亿晶光电方面的律师与投资者方面的律师在虚假陈述揭露日等多个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根据公司方面的表述,只有在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亿晶光电的受损投资人才符合他们认可的时间范围,此类投资者可索赔。而相当一部分索赔者的时间范围与此并不一致。另外,即便是公司和解的这批投资者,公司也打了折扣。

另外,随着公司股权转让顺利推进,投资者索赔事宜也并不会造成太大的负担。根据公告,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收到股东荀建华发来的告知函,荀建华于2019年1月29日收到勤诚达投资支付的2亿元人民币转让价款。同时,荀建华表示将继续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并实施本次交易。如果勤诚达方面后续顺利获得公司控制权,投资者索赔能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将更为有限。

作者: 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