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18日讯,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66号)查明的事实,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孔德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违规事项。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孔德永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孔德永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