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响应证监会声明:*ST康得行政处罚决定若落地,立即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7月5日*ST康得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交所表示,密切关注*ST康得后续进展,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四项涉嫌违法事实

*ST康得被立案调查以后,在7月5日收到监管层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监管层查明,康得新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其中《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24.77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22.16%。

第二,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比如2018年康得新与康得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9.3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36%。

第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第四,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证监会拟决定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深交所依法从严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康得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深交所5日晚表示,将持续密切关注*ST康得后续进展,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据了解,去年以来,证监会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有关规定,强化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

2018年11月深交所制定《实施办法》,同时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规则,进一步明确并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标准和程序。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条,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主要情形包括上市公司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以及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今年1月,深交所就对*ST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疫苗作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ST长生成为《实施办法》颁布以来首家被作出强制退市决定的公司。

根据公开信息,2017年以来,深交所完成欣泰电气、*ST烯碳、中弘股份等公司的退市工作,推进*ST华泽、*ST众和及*ST长生的退市流程。

2019年5月,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讲话中指出,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

深交所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证监会“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严把退市制度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坚持“有一家、退一家”的监管态度,不姑息、零容忍,努力净化市场生态,培育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