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竞争者之间的合作,很多人容易想到联合提价、共谋垄断市场等等不利于消费者的方面。这些方面也是反垄断法打击的重点。反垄断法立法者关注这些问题,是基于这样的理论: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使得他们争相讨好消费者,这就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如果他们之间竟然合作起来了,那肯定是有利于生产者而不利于消费者。

然而,很多经济学家认为,用价格串谋来谋取额外利益没有办法成功。因为,即便名义上订立了价格同盟,同盟者也会想方设法用其他优惠、额外服务等来获得竞争优势,从而使得价格同盟在实际上破裂。人们看到兰州牛肉面普遍涨价、药品统一涨价等等,就以为有价格同盟,实际上,商家采取一致行动也只是顺应市场趋势,并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实际上市场上更多的是生产者之间合作以造福消费者。行业协会是竞争者之间展开合作的一种形式,这种看得见的合作大家都能理解。另一方面,竞争者之间还常常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进行合作,这一点常常被人们所忽略。

很多城市都有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服装一条街等等。在义乌,无数小商品批发者聚集到一起,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按说,他们之间是竞争关系,不是应该独占一块区域的市场,以尽量减轻竞争压力吗?为什么他们却要扎堆?

这是因为消费者的要求。

比如美食一条街,消费者来到这里,这里可以提供多种选择,不同口味的人可以各得其所;人们吃腻了一种口味,还可以换口味。由于美食街存在这样的优势,人们一想到吃,就容易想到美食街,这大大节约人们的信息费用。节约的信息费用,往往在消费者和饭馆之间分润,所以美食街尽管竞争者扎堆,但价格并不比其他地方低,利润更不会比其他地方少。

以义乌而论,全国小商品先流到义乌,再从义乌分发出去,这一方面节约消费者的信息费用,另一方面,枢纽式的运输也大幅度降低了运输费用。而这一切,是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实现的。很多竞争者自己都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他们凭着企业家的本能就这么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