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经小百科:中外合资做产品,风险同样不低

总的来说,我国市场上的企业大致分为3种:国企、私企、外企。国企背靠国家生产、运作,外企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而私企数量最多却大部分都欠缺优势。

由于竞争非常激烈,于是一些企业开始寻求抢占市场的新方式,强强联合。这种联合不是并购,而是深度合作。

比如中外合资,就是其中一种。种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中国消费者更加信赖外国品牌。这种偏好使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有一定的优势。

比如,去年7月,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建立光束汽车有限公司。

看似强势联手,但是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有传闻宝马和长城汽车在中国合资生产电动MINI车型的合作可能面临失败的危险。

那么中外合资的合作真的如表面上至臻至美吗?

中外合资企业在法律地位上具有独立性, 但它本身并未作为一个单一的经济实体而存在, 经营管理都要受到母公司的制约。

如果双方母公司出资比例并非各占50%,那么就会各自争取对合资企业的控股权,掌握主要控制权,进而就会主导产品、市场、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中外合资看似合作的背后,也可能蕴藏竞争。

多年前,娃哈哈和法国达能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最后因为股权争夺问题,达能在国内外总共对娃哈哈提起二十多场诉讼。

最后达能无一胜诉,退出哇哈哈。中外合资本是一种共赢的合作方式,但是,假如合作方没有实施正确的合作方式,反而会“捞不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