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托股权管理征求意见,中泰、国民信托等存股权管理乱象

11月22日,《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布。《《暂行办法》对金融产品持股、股东穿透、关联交易等做出明确和规范。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和业内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此前信托公司都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了,股权清晰完整,只有个别实控人不明、信托计划持股,或一个股东持有几家信托公司这类情况受影响较大,新规同时也适用于混改行为。

公开报道显示,国民信托、中泰信托是近年股权管理乱象较为突出的两家公司,且都影响到了公司增资、部分产品兑付等。

其中,中泰信托曾因实控人不明等问题,在2017年底被原上海银监局责令暂停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根据中泰信托2018年年报,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泰信托31.57%、29.97%和20%的股份,三者为一致行动人。三者的关联向上追溯,是北京国际信托-德瑞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近年市场普遍分析认为,北京信托这一金融产品才是中泰信托的实际控制人,这种情况非常特殊。

据本月初《国际金融报》报道,中泰信托人士表示,实际控制人阳光化的推进工作一直在进行中,但目前尚未最终完成。

国民信托的控制权则是在“华宝系”、佳兆业、生命人寿等集团间倒手,因在2014年半年之内两易其主,违反了信托公司出资人三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的规定,2015年遭到北京银监局调查。同期,国民信托踩雷河北融投及渤钢项目。

当前,国民信托的多个项目兑付危机仍未解除。据中国网11月14日报道,国民信托“新三板投资1号(华岭投资)结构化集合基金信托计划”在延期一年后再度寻求延期。

“《暂行办法》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影响比较大,比如实控人不明,信托计划持股,或者一个股东持有几家信托公司这类情况应该有影响。”一家中型信托公司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另有大型信托公司人士称,多数信托公司是国资控股,股权清晰完整,所以新规对公司几乎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