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3月1日起,公司债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通知》规定的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通知》及本通知的规定,明确审核标准、审核程序、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等相关事宜,明确材料报送及操作流程,做好衔接安排,有序实施受理、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