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谷树忠:建议修订共享电单车法规

本报两会报道小组 李乔宇

“共享电单车有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对满足人们的出行通勤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谷树忠在两会提案中谈道,但目前来看,该行业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政策法规的阻碍。他建议,应正确引导和支持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促进绿色出行,加强环境保护。

谷树忠援引数据表示,共享单车自“十三五”初期出现以来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仅三年时间就在全国300余个城市铺开,全国总规模已超千万辆。2016年以来北京等城市自行车出行比例连续三年保持1-2个百分点的年增长速度,成为城市绿色出行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在谷树忠方面看来,单车共享的模式体现出了三方面的社会效益,一方面来看有效提升了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扭转了绿色出行比例持续下滑的趋势;此外,共享模式的社会效益显著,以更低的保有量撬动更高的使用率,实现车辆、路权等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并对缓解拥堵、减排具有协同促进作用。

共享电单车或将进一步解决更多的社会问题。“共享电单车通过集中式仓库布局、完善消防设施设置来确保充电环节安全最大化,预计每年可减少6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谷树忠谈道,同时通过共享手段,可在满足同样出行需求的前提下,用6000万辆共享电单车将1.5亿辆低频使用电动自行车完全替换,最大程度减少长期停放的风险概率,减少的2700亿购车成本又可转移至消费市场。

据谷树忠预计,发展共享电单车模式还将创造60万个运营、维保等岗位需求,加速电单车污染性铅酸电池向环保型锂电池转化,同时有效促进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刺激电动自行车产业升级,并可显著减少电动自行车盗抢等社会治安问题。

谷树忠谈道,目前来看,共享电单车仍面临着一些政策法规的阻碍。尽管昆明、长沙、银川等部分地方政府已正式发文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但从国家层面来看,仍未给予共享电单车明确定位,缺乏准确的发展政策导向和鼓励发展的政策环境,各地政府对政策方向仍持观望和审慎的态度。“这一方面制约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共享电单车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营成本压力和投资风险。”谷树忠坦言。

针对共享电单车的发展困境,谷树忠提出,建议修订《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内容,出台国家层面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促进绿色出行,加强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