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明确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就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2020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获得本公告第一条所列商品2020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0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