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将来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放宽证券集体诉讼代表人范围】前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与境外的集团诉讼相比,我国证券集体诉讼一大特点就是诉讼代表人(首席原告)限于投资者保护机构,由于条件精力等各方面原因,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能仅就部分案件提起证券集体诉讼,更多的发挥诉讼本身的震慑效应。将来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放宽代表人范围,更多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究违法者责任,保护受害投资人利益,净化资本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