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明确粤港澳大湾区人身险费率厘定 跨境医疗险保额上限可适度提高】银保监会办公厅向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及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身保险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在费率厘定上,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发的跨境医疗险产品主要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医疗健康和商业保险经验数据定价,保额上限可适度提高与港澳接轨。大湾区重疾产品主要参考精算师协会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定价,全国性重疾产品不得使用大湾区产品专属经验发生率表进行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