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台州市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strong>11月23日讯,*ST中新公告,经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台州市中院指出,公司目前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