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专用车辆免征购置税有关公告 明年起施行】12月14日讯,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含)后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