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武超则、金戈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0〕196号

武超则、金戈:

经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某研究报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研究依据不充分,研究报告参考资料未经规范信息源确认,关键数据交叉验证不足,数据基础不扎实;二是研究方法不够专业谨慎,分析逻辑客观性不足,以预测数据和假设条件主观推定结论。

上述行为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第九条规定。你们作为该研究报告署名证券分析师,对研究报告内容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于2020年12月22日上午10点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6层)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