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想申请“国宴饮料”相关商标,椰树集团被驳回!

4月5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原告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案由为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号为(2020)京73行初13757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诉争商标(“椰树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 Banquet Beverage及图”商标)属于原告的延伸性商标,可整体翻译为“椰树椰子中国国宴饮料”,整体视觉效果、呼叫、含义等与我国国家名称未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相关公众能够对诉争商标进行有效识别,不会造成混淆和误认,不存在欺骗性;诉争商标是原告的系列商标之一,经过原告使用和宣传已经在业内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法院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椰树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 Banquet Beverage及图”,其中含有我国国家名称“China”,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易使社会公众产生不良影响,诉争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1990年,椰树椰汁被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选为国宴饮料。当时,从研发成功到成为“中国国宴饮料”仅仅2年。后来,“国宴饮料”也成了椰树椰汁外包装上的醒目招牌,令人印象深刻。但记者今日查询各电商平台,正售的椰树椰汁饮料外包装的宣传图片上都已经没有“国宴饮料”四字。

上图为曾有“国宴饮料”字样的椰树椰汁外瓶

下图为2021年4月7日京东在售的椰树椰汁外瓶,已经没有“国宴饮料”字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天眼查商标信息,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还于今年2月分别申请了“从小”“喝到大”商标,国际分类为啤酒饮料,商标状态为“商标申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