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超

浙江省高级法院6月2日对苏泊尔起诉康巴赫商业诋毁案作出终审判决:康巴赫赔偿苏泊尔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康巴赫要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在官网、微博、公众号及《羊城晚报》刊登声明为苏泊尔消除影响;康巴赫立即停止传播、编造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删除微博关于苏泊尔的内容。

康巴赫是网红不粘锅厨具品牌。2019年康巴赫通过报纸广告以及发布会,公开称苏泊尔侵权自己的“蜂窝不沾专利技术”,并于当年起诉苏泊尔的“蜂窝不粘锅”专利侵权并索赔百亿元,最后被法院驳回。与此同时,苏泊尔起诉康巴赫商业诋毁。

苏泊尔方面告诉网易财经,相比较一审判决,终审判决在金额赔偿和道歉的诉求之外,增加了对删除微博的支持。不过苏泊尔要求的赔偿金额是1500万,但两次判决均只支持了300万的额度,对此苏泊尔表示“还是服从法院的判决”。

康巴赫方面就终审判决还没有公开回应。

不粘锅号称德国技术

根据判决书披露,康巴赫的主体公司为两家,均是位于浙江武义的浙江巴赫厨具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康厨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是同一人。

康巴赫一直称自己拥有的是德国技术。根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2019年11月13日,巴赫公司官网(kbh.com.cn)及“康巴赫”微信公众号发布《德国康巴赫勇夺双十一三连冠,蜂窝锅C位出道》的文章,里面提到“德国康巴赫以蜂窝锅原创发明者的身份”。

巴赫厨具的官网曾经介绍称,康巴赫是不锈钢蚀刻锅的原创发明者,研发的蜂窝不粘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蚀刻技术专利(专利号:ZL 2013 10089292.6)。巴赫厨具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企业,拥有1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外观专利,拥有员工1000人,建筑面积9万平万米。

2020年12月28日,央视财经频道点名主播辛巴和罗永浩,称直播行业乱象频出,主播们对于选品把控过于薄弱,其中提到康巴赫涉嫌虚假宣传,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尽快消除影响,理由是“使用德国品牌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为此,康巴赫特地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官方声明回应称,KBH kitchenware GmbH(康巴赫厨具)是一家在德国注册的公司,并在德国有生产、研发、销售。拥有自己的蜂窝不粘技术,并在德国取得该技术专利。所以,康巴赫系德国品牌是不争事实。而浙江巴赫厨具有限公司则是德国康巴赫厨具授权中国生产的公司,负责国内蜂窝锅的生产、销售等一应事宜。

现在,康巴赫官网上已经找不到“德国技术”、“德国原创”等描述。

“大字报”攻击苏泊尔

康巴赫对苏泊尔的商业诋毁,开始于2019年10月21日的“大字报”。《羊城晚报》A3刊登了一则整版广告,内容是“苏白尔,感谢你,要不是你的模仿,无人知晓蜂窝不粘锅原创发行者是我。KBH康巴赫,10月23日,广州香格里拉大酒店见分晓。”在广告的最下方,还留有二维码,标注的是“扫码见证原创”。

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扫描二维码后跳转至www.kbh.com.cn/notice/网页,显示为一份《声明》,内容包括“我公司发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盗用康巴

赫‘蜂窝不沾专利技术’并仿造、销售侵权产品,严重损害了康巴赫的合法权益”“其他厂商或个人,生产、推广、销售含有‘蜂窝不粘专利技术’的产品,均已构成侵权”“令人遗憾的是,作为国际巨头赛博集团的子公司,苏泊尔却在未经康巴赫许可授权的情况下,盗用康巴赫‘蜂窝不粘专利技术’,并围绕该专利技术生产、销售了一系列的侵权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苏泊尔CC32JA1套装),严重损害了康巴赫的合法权益”“康巴赫敬告苏泊尔,请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召回涉嫌侵权的所有产品;同时,康巴赫保留追究苏泊尔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落款为“浙江巴赫厨具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1日”。

康巴赫称手握苏泊尔侵权视频

康巴赫通过广告、网络话题等方式,使得“苏泊尔侵权康巴赫”成为一度成为热门话题。 法院认定,康巴赫并无证据表明在媒体和网络发布关于苏泊尔的侵权信息时,已有司法裁判或行政决定认定苏泊尔构成对康巴赫专利权的侵害;康巴赫所享有ZL201310089292.6专利权系方法专利,并无证据表明其在发布信息时已经知晓苏泊尔自行实施了相应方法,以及该方法的具体内容,进而可以完成比对并得出侵权结论。法院认定,康巴赫实施了炒作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在一审判决后,以及此次终审判决,康巴赫方面均没有对外发声。但在二审答辩中,康巴赫称,自己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前提是起诉苏泊尔侵害其发明专利权,该行为与无中生有的商业诋毁有本质的区别。2其次,在发表被诉相关言论之前已经对苏泊尔进行了暗访,在掌握了初步证据认为苏泊尔构成侵权的情况下才做了相关的宣传。

康巴赫称,已拍摄到苏泊尔制造商生产车间内的视频,确定被诉侵权方法落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提交了初步证据。

判决书称,商业诋毁行为的直接损害对象为被侵权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而会间接地影响到消费者对其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选择,导致销量下降、利润降低等负面结果。

康巴赫进行商业诋毁的渠道包括纸媒、自媒体、新闻发布会等。结合苏泊尔的诉讼请求,法院在康巴赫加害范围相当的范围内责令其采取商誉修复措施,以为苏泊尔消除不良影响。即需在《羊城晚报》A3整版刊登声明,并将声明内容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