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研究在浦东特定区域从事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7月15日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意见提出,研究在浦东特定区域对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浦东特定区域开展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试点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