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华安证券详细的违规行为:一是华安证券发布的涉及“左江科技”等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二是在人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三是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持续督导不到位。

因此,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