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安凯特“闯关”沪市主板:前次IPO“一查就撤”,本次IPO信披质量堪忧,数据前后打架|清流·IPO

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周淼 主编|赵妍

在上一轮创业板IPO终止后,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凯特”)又递交了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安凯特的产品主要为电解电极、电解槽和配件(外购离子膜、不锈钢产品等),下游主要应用于氯碱行业。

事实上,早在2020年11月19日,安凯特便在创业板成功过会。不过上次过会后,安凯特曾被要求核查其废旧电极处置收入的入账事项,但其最终未提交核查报告并撤回了申请材料,为此公司还收到了深交所审核中心监管函。

直至此轮IPO,安凯特才对上述问题作出解释,并承认了公司因实控人徐文新使用个人卡收付导致内控不规范的情况,且期间曾因此被税务部门合计追缴359.05万元税费。

近日,安凯特回复了上交所首轮问询。而从问询回复内容来看,安凯特的信披质量或仍堪忧,申报文件质量遭到了监管质疑;此外此轮IPO,安凯特为扩建市场还聘请了一名外部技术顾问,该名顾问的情况也颇为值得关注。

除此之外,清流工作室还注意到,安凯特此次IPO的募投项目与上一轮创业板相同,且均已开工,不过关于项目的产能消化能力、可行性等问题,安凯特似乎不能自圆其说,且部分数据出现了前后“打架”的情况。

安凯特本轮IPO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上一轮创业板IPO的保荐机构,则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多个数据“打架”

据了解,安凯特是一家“家族企业”。招股书显示,公司实控人为徐文新、徐宇翔父子,二人合计控制该公司87.28%的股权。其中,徐文新现担任安凯特董事长兼经理,徐宇翔现担任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经理。

在此次IPO前夕,安凯特曾进行大额分红。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安凯特累计进行现金分红4次,分红总额为1.26亿元。其中在2023年上半年,该公司发放现金分红2994万元,超过当期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675.51万元。

无须多言,因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较高,1.26亿元分红大多进入了徐文新、徐宇翔父子俩的口袋。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在大额分红的同时,安凯特此次IPO的募投项目也被上交所问询。 从前后两版(创业板、上交所主板)招股书披露的情况来看,安凯特此次募投项目与上次创业板IPO时相同,均已于2021年开工建设。

来源:最新版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安凯特此次募投项目投资总计 4.75亿元,主用于电解槽生产基地项目(下称“电解槽基地”)、环保水处理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下称“环保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报告期内安凯特环保领域销售收入持续下降,而其募投项目不仅涵盖这一领域,相关数据还出现了“矛盾”。

对于上述“环保项目”,按照安凯特在回复上交所问询时称,该项目预计2023年10月建成;同时,安凯特引用《环保水处理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下称《报告》)称,该项目建成后达产后环保领域预计新增年收入为9000万元; 而按照上述《报告》,该项目计划建设期24个月,在建设期第二年的Q3和Q4就能实现试生产/投产;同时还预测,即便在未100%达产前,也能实现新增收入。具体预计于T1年可实现达产率30%,可实现营收2700万元,T2年达产率为80%,可实现营收7200万元。

也就是说,若按上述预测,该项目在没有完全达产的情况下,也应实现数千万元的收入。

然而,问询函回复显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安凯特在环保行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2.87万元、35.63万元、198.31万元、328.14万元,占营收比为0.42%、0.12%、0.40%、2.15%;

同时,截至2023年6月末,安凯特在环保行业的在手订单金额仅为535.64万元,占比为0.75%。

这是否意味着,安凯特上述环保项目不仅未实现曾预测的销售收入,或也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而关于电解槽基地项目,上交所指出,安凯特电解槽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投资 2.52亿元,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825.55 万元,显著大于当前机器设备原值 2864.99 万元; 据了解,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占其电解槽基地项目总投资比重为19%左右。

对此,业内人士对清流工作室称,企业出现上述情况或有虚增募投项目采购预算嫌疑。如在同样出现类似情况的IPO案例中,监管也往往会要求IPO企业就其购置设备及安装费高于设备原值的原因、合理性结合项目新增产能等情况进行说明。

除了项目采购预算问题外,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安凯特在预测上述电解槽基地项目的新增产能时,数据再次出现了矛盾。

安凯特本次IPO称项目建成达产后在氯碱领域预计修复改造类电解电极新增产能 6.74万平方米,新制类电解电极新增产能 1.2万平方米,即合计新增电极产能7.94万平方米;

而在上一轮IPO时中,安凯特却预测该项目2024年(即完全达产)后新增氯碱电极折算产能为4.98万平方米。

既然两次IPO申报时的募投项目为同一个,安凯特在为何会预测其项目新增产能时给出两个完全不同的数据?

外部技术顾问悬疑

除此之外,清流工作室还注意到,安凯特对于其外部技术顾问的信息披露或也存在疑问。

在前次创业板的申请文件中,安凯特曾经“隐瞒”过一段代持关系。

一名叫刘立初的人士,曾经是安凯特的股东,也是其供应商。但是在上一次申请文件中,刘立初的名字被隐去,由安凯特实控人徐文新代持了刘立初的这部分股份。

安凯特为何要这么做呢?

按照安凯特此次申请时的说法,上述代持关系是与徐文新的口头约定,而此前没有披露代持情况,主要原因是徐文新对股权代持信息披露理解有误。

同时,对于刘立初委托徐文新代持的原因,是由于此人对《公司法》的理解存在误区,误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他在其他任职期间就不能作为股东投资其他企业。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抛开这个“理解有误”的说辞,上述这位实质上的“隐名股东“刘立初,在入股安凯特的过程中仍有疑点。

据了解,2017 年 7 月,徐文新、刘立初口头约定徐文新将其持有安凯特 5 万股股份以 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立初;对于刘立初入股原因,安凯特称是“出于该人士对公司发展前景看好,存在投资发行人的意愿”;

但颇为矛盾的是,这位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的人士,拿下这部分股权却并没有花钱。

因为安凯特称,出于朋友关系及维持未来潜在合作关系的考虑,刘立初实际未向徐文新支付股权转让款,徐文新未向刘立初追要相关款项,双方认可该笔转让款视同赠与。

根据安凯特现在的说法,刘立初是公司的外部技术顾问。因在公司扩展电解槽新建市场时,除了向客户提供电解设备外,还需要为下游客户提供整体工程规划及设计、氯碱产线设备整合等服务。而刘立初行业经验较为丰富、能够提供一定的技术和经验指导;

但另一个矛盾时,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在刘立初“免费”成为股东3年之后,才确立的。

根据公告,报告期内,安凯特与刘立初创办、实际控制的天宁区兰陵立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下称“兰陵立文服务部”)签订了合同;数据显示,兰陵立文服务部成立于2020年,而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安凯特向该服务部采购金额分别为19.60 万元、38.21 万元、55.43 万元;

那么,这位免费获得股份3年后,成为公司“顾问”的人士,到底什么来历呢?

清流工作室从公开渠道看到,上述“刘立初”在早期曾于安凯特的客户“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盐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东化工”)任职;而中盐化工,目前也被披露为安凯特与刘立初进行合作的项目主体之一。

清流工作室以业务咨询的身份联系到该人士,该人士的确称设立上述兰陵立文服务部针对氯碱做技术服务,也表示其主要与安凯特合作;

同时,该人士对清流工作室称,可以向其合作单位安凯特购买电解槽设备,这样该人士可以不收技术服务费。不过按照该人士的说法,其目前一直在做国外氯碱项目;

清流工作室亦向该人士确认,其服务部自成立以来一直接触国外项目,目前在为一俄罗斯企业合作(合作主体也是安凯特),为其做技术服务,包括工艺、总评、设备选型等。

而按照安凯特披露的内容,刘立初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的主体共6家,除了于2022年10月签署合同的“伊尔库茨克石油有限公司”为俄罗斯企业外,其余包括中盐化工在内的企业均在国内。

前次IPO“一查就撤”,本次IPO错漏百出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在此轮IPO时,安凯特的申报材料质量也遭到监管质疑。

据问询函,上交所曾提出其申报材料中存在披露不一致、多处错别字、语病以及整体篇幅冗长等问题,并就此要求其进行全面核对并说明相关部门是否勤勉尽责。

安凯特本轮IPO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上一轮创业板IPO的保荐机构,则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上,在上一轮创业板IPO时,安凯特虽然于2020年11月19日成功过会,但因对深交所上市委问询问题避而不答主动申请撤回了上市申请,且为此收到了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0年12月15日,深交所要求安凯特就2017—2020年上半年内是否将废旧电极网处置收入全部入账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于该年12月29日前回复;而直至2021年1月申请撤回材料日,安凯特也未作出回复且未说明理由。

直至此次在沪市主板IPO时,安凯特才承认了报告期内因徐文新使用个人卡资金收付导致的内控不规范问题,并表示2020年12月底后已停止相关行为。期间在2021年,安凯特还因此被相关部门追缴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合计359.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