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间,*ST红相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

证监会于2月27日向公司及9名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罚款总额达6556万元,并拟对两名当事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某罚款2288万元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向市场传递了“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证监会查明,*ST红相2017年至2022年涉嫌虚构经营业绩,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其中2017年、2018年、2019年涉嫌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03%、47.72%、48.19%。

*ST红相还涉嫌欺诈发行。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由于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4年至2017年。《告知书》显示,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此外,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也均因此涉嫌欺诈发行。

据披露,上述违法事实,有红相股份的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会议决议、自查报告、情况说明、财务资料、业务合同、银行账户资料,银川卧龙提供的相关材料,相关客户、供应商及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厦门证监局认为,红相股份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并构成《证券法》相关条款所述违法行为。

《告知书》指出,红相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全面负责公司管理工作,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造假行为;时任银川卧龙总经理何东武,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监事吴章坤,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廖雪林,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物流总监马露萍,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喜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等多项行为,厦门证监局拟决定:1、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2、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288万元罚款;3、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65万元罚款;4、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5、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5万元罚款;6、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