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及贷款资金回流后被挪用、转为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奎屯市支行被罚30万元;与此同时,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奎屯市支行行长的李伟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