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9日讯 今年4月,高青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侦办一起网络水军案时发现一条线索,有人长期通过各种渠道向网络黑灰产从业人员销售实名制物联网卡,累计数量达10000余张,涉案流水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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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此线索后,淄博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同步开展网上和网下的案件侦办工作,通过深挖扩线、侦查研判,很快确定嫌疑人王某身份信息。

4月25日,民警赶赴外省在王某的办公地点将其成功抓获归案,现场查获手机53部、群控主板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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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某原来是一名电商从业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售卖实名制物联网卡有利可图,便从网上打着兼职的名义招揽学生、宝妈等,让他们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网卡,每实名一张卡便给3至10元的佣金,注册后再将网卡出售给网络黑灰产从业人员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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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逐渐变成一种资源,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掌握他人的个人信息,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而向他人提供或者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否则等待你的可能是刑事制裁。同时,我们也要增强防范意识,注重保护好个人信息,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