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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劳动者

- International Workers' Day -

我的调解故事

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

多年来,“东方之花”在一代又一代

人民调解员的诚实劳动、勤勉工作中

不断迸发勃勃的生命力和耀眼的时代华彩

持续助推和谐社会、法治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

我们将通过“致敬劳动者”系列活动之

“我的调解故事

回顾人民调解员最美的劳动身影

向努力工作的每一位人民调解员致敬!

- International Workers' 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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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佳超

枫泾镇新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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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金山区枫泾镇新春村的人民调解员郁佳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有4年多,现任新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严谨的工作,作为新春村的一名调解员,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时刻谨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遵循百姓纠纷无小事的原则,经常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化解邻里、家庭等问题的矛盾纠纷,让产生矛盾的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前不久,我就遇到这样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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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调解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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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意外”

这天,家住新春村的利君急匆匆地来到村里寻求帮助,看到他非常急的样子,我赶紧让他坐下,给他递上了一杯水,询问事情缘由。

原来啊,前不久利君家造房子,好哥们阿三不请自到去帮忙。本来是一件好事,没想到祸从天降,在上梁的时候,阿三一不小心从上面摔了下来,利君见状赶紧把阿三送到医院,经过医生诊断,好在没有伤及性命,但是右腿骨折。没过几天阿三老婆找到了利君,开口就要50,000元的误工费,他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到村里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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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各的“理”

调解当天,碍于面子,阿三并没有过来,但是阿三的老婆却和利君争论了起来……

利君,阿三帮你造房子摔断了腿,你连个说法都没有

阿花,阿三兄弟是在我这里摔伤不假,可是我也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啊,而且,又不是我叫他来帮忙的,你要50,000元也太离谱了

我说利君啊,你和阿三是好兄弟,他为你造房子,我劝也劝不住,非要来帮忙,现在出了事,你说这话好意思么?你要不赔,我就跟你打官司。

眼看火药味越来越浓,我立即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情理法”齐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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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利君拉到另外一间房间说道:“利君啊,赔偿呢肯定是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阿三是主动帮忙的,但你并未‘明确拒绝’,于情、于理、于法你都应予以赔偿。”“赔偿可以啊,可她要50,000元也太多了吧!”此时利君有些激动。“你先别急,依据相关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在15,000元到20,000元差不多,我再去做做阿花的工作。”

回到另一间房间,我对阿花说道:“你说的50,000元确实也高了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我还咨询了村法律顾问,给出15,000元的赔偿建议,你看能不能接受?”阿花一听嫌太少,我接着跟她分析:“如果你去打官司,法院也是根据相关的赔偿标准来定的,当然可能比15,000高点,但是这里还要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到手不一定有15,000。更何况利君和阿三都是好兄弟,你要坚持打官司不就伤害了兄弟们的感情了嘛。”在听过我的分析之后,阿三老婆也同意了我的建议。

最后,在村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利君除支付阿三的5,000元医疗费外,又补偿阿三部分护理费、误工费,矛盾终于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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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 有感

调解成功后,双方握手言和,看到这一幕,我心里十分欣慰,因为我知道,人民调解这份工作就是为了使双方满意,避免矛盾纠纷扩大,让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合法、合情的基础上化解纠纷。对于矛盾纠纷,我始终坚信“堵不如疏”,人民调解就是“疏通剂”,是诉讼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方式,看着自己调解成功后群众脸上满意的笑容,我感觉自己的工作无比有意义,干劲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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