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公正与效率”主题,实现吉林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由“效率型”向“效益型”的实质转型,确保吉林市法院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全省法院前列。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启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下发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全面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四个方面实施推进。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责任制制度机制建设和深入落实,完善审判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确保审判权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管。推进院庭长办案,落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全流程监管和结案裁判文书强制阅核措施,把好案件质量关。健全审判组织建设,规范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职能和作用发挥。开展专业化审判,实现能动司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中院《关于加强审判执行对下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理念转变和法律适用指导。

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推进最高法院、吉林高院审判质量指标管理体系,做好指标动态监管、深入分析和常态督导。启动数据会商机制,加强全局性审判趋势研判和“点对点”精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推进“数据决策”工作。开展“季度百起案件评查”,自查检视案件审理中不规范行为,促进审判质量效果同步提升。强化案件“精品工程”建设,落实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以点带面”提升典型示范。建立裁判文书、庭审活动、案件信息质量动态监管,提升司法数据质量,推进庭审标准化建设。坚持“周统计、月通报、季分析”的常态审判督导措施。

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系统构建“五源”共治工作局面,加强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诉前保全和诉调对接工作,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实现涉法涉诉矛盾前端化解和“一站式”解决。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电子卷宗编目提级管理两项改革,全面提升审判效率。加大判后释明力度,主动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开展判后、执前督促履行工作,确保生效案件及时自动履行。

全面提升法官办案能力水平。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提升法官政治能力和业务实践能力。充分利用“江城法官讲坛”平台,开展铸魂赋能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应用信息技术辅助办案能力,提升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水平。全面树立案件质量意识,提升精细化审判管理能力水平。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完善法官质效考核评价机制建设。

下一步,吉林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年”各项活动开展,建立审判质效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各项审判管理措施制度落实执行到位,进一步稳固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