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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清朗·网络空间”专项治理行动启动以来,市县网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紧盯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规范重点环节网络传播秩序、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处罚力度。4月份,全市共查处有害信息2659条,查处不实信息157条,处置违规账号17个,对23名涉“色、丑、怪、假、俗”及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网络主播进行了约谈、处罚。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1】陇西县网民吴某某使用苏某(女)头像注册抖音账号,冒充苏某与同城女性使用淫秽语言聊天,给聊天对象发送淫秽视频、图片等,并在使用自己快手账号与他人聊天时,故意编造自己与苏某有不正当关系的虚假信息,其行为污染了网络空间,损害了苏某的名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陇西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2】通渭县网民“四**妈”在直播过程中为吸引人气,赚取流量,使用方言讲述低俗内容,直播间有大量网民围观,严重污染网络环境,通渭县委网信办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取证,查实了其违法事实。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3】渭源县网民“小丽**”为博人眼球、赚取流量,在某互联网平台制作发布内容为“卖猪肉女子愤怒之下连杀三人,这事情发生在甘肃省的一个菜市场”的谣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渭源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了3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安定区网民“古建筑**”“天高**”为吸引人气,获取粉丝量,长期在快手平台发布封建迷信视频,博人眼球,制造“热点”“蹭流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和网络秩序。安定区委网信办联合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安定区民宗局对网民“古建筑**”“天高**”进行了约谈训诫,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即日起自行暂停更新15天。

【典型案例5】漳县网民卢某武在中午放学接孩子时,因不满巡警将其在校门口违章停车、无证驾驶、扰乱公共秩序的家人带离现场,随即拍摄巡警执法过程,掐头去尾后在快手平台发布短视频,谎称“漳县出事了,小学把人抓了”,引发不明真相网民胡乱猜疑,制造恐慌情绪,造成负面影响。漳县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卢某武进行了约谈训诫,责令其删除虚假信息,签订《网络文明承诺书》。

【典型案例6】临洮网民常某、吴某、孙某、靳某、张某等五人在直播过程中为吸引粉丝、博取流量,利用本地方言宣扬低俗、色情、庸俗、媚俗内容,存在互撕谩骂、污言秽语,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临洮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对常某等五名主播进行了约谈训诫,并签订《互联网直播内容自律承诺书》。

网信部门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及各类账号要增强依法办网上网的意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欢迎广大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定西市委网信办举报方式

1.微信举报:关注微信公众号“今日定西”、“网信定西”,点击菜单栏“网络举报”选项进行举报;微信小程序搜索“定西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进行举报;

2.电话举报:0932-8314608;

3.邮箱举报:swwxb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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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定西

编辑:曹颖

责审:石艳

监制: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