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些影视剧作品里有过演绎。

不过最近很多人“引经据典”的案例,应该是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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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厅和南宁供电局之间的一次。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给广西公安厅发过一张欠费通知函。流传到网络之后,确实当时引发很多人讨论。最后广西公安厅的机关服务中心(也就是负责该机构后勤保障和服务的主要下属单位)进行了回应,意思就是,我们已经搬走了,因为工作有疏忽,形成了这种情况。欠费的不是我们,是其他单位。

所以,这种事情严格意义上来说,就不是什么供电局停公安局的电。

实际情况里,一般供电局也会将问题反映给自己的上述单位,各地供电局一般归当地电网,比如这里提到的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就是南方电网的下属单位。如果是在北方省份的话,则是属于国家电网管理。那么,一般这种问题会由电网公司跟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大家不会让这种问题变成明面上的事情。

即便存在问题,体制内部沟通、处理、协商,也要控制住不被流传出去。因为流传出去,比较尴尬的就是,涉及面比较广,而且会存在一些信用被质疑的现象。有的人会说,怎么政府还会欠电费之类的。

而这种内部间的协商,其实也是通过这样的函件进行商请。广西这件事情,如果函件不流传出来,大概率就内部解决了。流传出来,最后其实影响也并不大。

本身就是左手跟右手之间的分歧,必要的时候大脑一统筹,其实就处理的很好。

至于说过去,我们对于供电本身还有一些刻板印象,比如有的地方把供电所的负责人称之为电老虎之类的。如今随着治理的不断深入,供电也由政府的职能部门逐渐转变为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

过去,我们从电力工业部到能源部再到电力工业部,再到后来1997年政企分开,国家电力公司成立;1998年电力工业部被撤销。一直到这个阶段之前,电力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接顶层政府职能部门的任务安排,还是很有权力的。

2002年之后,电力体制进行市场化改革,政企分离、厂网分离和主辅分离正式开展。一直到现在,电力部门作为电网体系的一部分,承载的是发展的重要辅助作用,而不再是对于权力大小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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