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民刘先生将一面书有“尽职尽责为人民 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梅县区公安分局畲江派出所民警手中,对民警及时破案为其挽回损失表示感谢,并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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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微信里的钱被人盗刷了!”4月2日,畲江派出所接到事主刘先生的报警,称有人利用其放置于畲江镇八横街小车内的手机,在微信盗刷1300余元。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过调阅周边视频监控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陈某、刘某有作案嫌疑,并于4月7日在畲江圩镇将两人抓获,为刘先生追回被盗刷钱款。

原来,4月1日夜深,陈某、刘某通过拉车门的形式进行盗窃,发现刘先生的车未上锁,在车内发现一部手机,手机未设置屏保密码,打开手机微信后,发现微信钱包里有钱,且没有设置支付密码,两人便到附近便利店购物将钱盗刷,随后再将手机放回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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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车主一定要提高自身防盗意识,平时要注意停车后锁好车门,不要在车内放置手机、现金等值钱的东西,避免因为疏忽大意给盗贼留下可乘之机。同时,建议给手机设置安全密码,手机中的各类支付软件也要设置支付密码,避免手机丢失后钱财被盗刷。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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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广锋 郭继田

编辑|郭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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