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传出一份某学校八年级三班的男生公约,下面还有班里男生们的“承诺人”签名。

这份公约包含四个条款,分别为充分地尊重、绝对的绅士、主动地承担、适度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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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看下来,“充分的尊重”和“绝对的绅士”没有什么问题,但也有网友认为这就是废话,同时为什么只有男生要尊重女生的公约,就没有女生尊重男生的呢?

而“主动地承担”中则说,要理解男女生先天力量的不同,男生要替女生多分担体力活。但女生向来比男生发育更快,在初中时谁比谁力量大还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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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的包容”中,则说男生【绝对】不应和女生争吵。【即便】错误出现在女生身上,也要充分理解,【最大程度】地忍让女生。

这一条让我想到了男女朋友吵架时的经典句式“就算我有99%的错,难道你就没有1%的错误吗”,至于适度二字,更是只存在于标题,不存在于细则之中。

当然,最重量级的还是最后一项——如有三名女生举报某男生有以上任何行为,即邀请事件相关男生家长到校批评教育,女生家长到校辅助教育,并交由学校政教处理。

这里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举报就认定为事实”,一般程序应该是先判断是否为事实,而现在只要有三名女生看一个男生不爽,就可以来个集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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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男生不会主动去拟定这种“公约”,因此更可能是班主任拟定的。然而逐条看下来之后,其实无助于正常的男女相处,反而更容易造成相互的疏离和对立。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