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徐靖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合肥市城市道路综合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改善城市道路街头“多杆林立”的现象,安徽省前些年出台了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主编的安徽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杆件综合设置技术标准》。按照标准,安徽省新建道路或已建道路结合大修、改扩建或专项整治设置综合杆件时,应按照“能合则合”的原则,对道路沿线各类杆件进行综合整合,对各类配套机箱并集布设,并为后续各类设施的搭载提供适当预留。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近日牵头起草了《办法》。所谓综合杆设施,是指为需要在城市道路上立杆设置的各类设施设备提供搭载服务的市政基础设施,由综合杆及综合设备箱、综合电源箱、综合管道等附属设施组成。

《办法》指出,合肥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原则上不再分类单设杆件,一律设置综合杆设施。既有城市道路应根据所处区域,分步分类实施杆件综合改造。综合杆设施应遵循“多杆合一、多箱并集、统建共享、节约集约、统一管理”的原则,与城市道路协调统一、安全美观。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综合杆设施和非营运性质搭载设备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其中,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必须将综合杆设施纳入道路主体工程统一设计。